我们的方案
阳光科技的目标是创造有效益的,并且为当地和全球环境,当地和全国经济,以及与我们一同工作的个人、公司和机构都带来长期利益的事业。通过与当地项目合作伙伴紧密合作,阳光科技充分应用当地的知识和经验,充分考虑当地的情况和股东权益,并及时引进碳益公司业务所覆盖地区中的最新国际技术、科技和最佳方法。
[更多信息详见“林业和生物燃料”]
[更多信息详见“团队和合作伙伴”]
阳光科技的林业和生物柴油项目的设计目的很明确,就是按照《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有关规定,最大可能获取核定减排量(CER)。这些碳信用额度提供的额外收入既提高了项目整体经济效益,又可使收入多样化以减轻风险。
CDM对当地社会经济、环境影响、当地和国家政府批准也有严格的要求。依照这些要求,通过透明规范的业务程序,向我们的合作人如当地的社会团体和当地/国际非政府组织提供保障,保证所有活动都遵循国际公认的标准。同时,阳光科技坚信对其业务活动的社会和环境影响的谨慎管理并不只是一项监管要求,也是切实保障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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